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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18年04月28日 11:52:00 来源: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政办发〔201812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县2018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临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3

 

 

临县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县是山西省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县(市)之一。自然作用和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多、灾情重、危害大,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极大,特别是因矿业开发、切坡修路、切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面裂缝、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较为严重。为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做好我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和近几年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

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和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加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威胁降到最低限度。

近几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一是灾害发生区域以黄土高原易发区的城乡结合部、集中移民村和工矿临时生活生产区居多;二是因灾伤亡人员以长期居住在高坡陡崖下的农民居多;三是灾害发生时间以冰雪冻融期和汛期居多。

二、临县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根据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结果,全县范围内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77处,其中:滑坡62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22.38%;崩塌63处,占22.74%;不稳定斜坡124处,占44.77%;地面塌陷21处,占7.58%;地裂缝7处,占2.53%。从危险性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有39处,占总数的14.1%;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有45处,占总数的16.2%;地质灾害危险性小的有193处,占总数的69.7%。从险情等级划分,大型35处,占总数的12.64%;中型52处,占总数的18.77%;小型190处,占总数的68.59%。初步预测277处隐患点直接威胁人口7200人,威胁财产总额38757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管辖范围,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部纳入日常管理,建立一个户口、制定一个防灾预案、发一份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通知书、发一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一份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完善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机制。

三、2018年临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7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县气象局对2018年全县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极端气候、采矿活动、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仍然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局部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剧烈,违法建设致灾的态势从根本上难以扭转,我县2018年面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重点防治区域

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外,降雨的强度和降雨量的大小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2018年汛期(6—9月)和冬季降雪及春季冰雪冻融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各乡(镇)、各部门、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村级安全预警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必要时立即撤离人员,并提前做好防灾救灾的准备工作。

从地质环境上看,全县地形高差变化大,地质构造复杂,多数农村村落依山或依崖掘窑,或削坡顺势起屋,形成大量高陡边坡,带来众多地质灾害隐患。从矿业开采看,全县采空区面积较大,采空区、采煤沉陷区成为威胁人居安全的最大区域。从工程建设看,城市扩容、移民搬迁、交通建设、水利工程、厂矿扩建、违规违建等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挖方填方、弃土取土等可能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类道路、场地施工人员居住场所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部位。

五、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特征,县境可分为地质灾

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3个大区10个亚区。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受地形地貌、地质结构、降雨、植被、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控制与影响,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布在湫水河流域和月镜沟流域两侧。总面积约1358.5km2,占全区面积的45.60%。该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有多条铁路及县乡级公路,庞庞塔煤矿等10家大中小型煤矿都在该区域。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222处,其中滑坡51处,崩塌38处,不稳定斜坡105处,地面塌陷21处,地裂缝7处。地质灾害点密集度0.16/km2

该区可进一步细分为四个亚区,分别为:湫水河流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高易发亚区,临县东南华烨煤业、西山晟聚煤业一线以滑坡、地面塌陷为主高易发亚区,庞庞塔煤业滑坡、不稳定斜坡为主高易发亚区,月镜沟流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高易发亚区。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和中东部河谷区和黄土丘陵区。该区面积约1281.3km2,占整个工作区面积的43.01%。该区地形复杂,地貌单元主要为河谷区和黄土丘陵区,细小冲沟发育,斜坡受河流侵蚀作用明显。该区人口较密集,人类活动较强烈,以修路、修建房屋及农耕活动为主。该亚区发育地质灾害点51个,其中滑坡11个,崩塌24个,不稳定斜坡16个,灾点密度为0.04/km2

该区进一步可以分为四个亚区:青凉寺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杏林庄沟、曲峪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陆家沟、八堡沟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阳坡村-石窑村以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该亚区主要分布在临县的基岩山区以及黄土残塬塬面上,主要为紫金山和汉高山两个山区及周边的黄土丘陵区,面积约339.2km2,占整个工作区面积的11.39%,区内发育地质灾害及现象点总数为4个,其中崩塌1个,不稳定斜坡3个。灾点密度为0.012/km2

该区进一步可细分2个亚区,紫金山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汉高山以不稳定斜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低易发亚区

六、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关于防灾减灾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加强群测群防奖励激励。稳步开展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健全防治制度,构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以及应急救援“四个体系”,落实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三个加强”(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组织职能、强化项目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和“五个转变”(由“全面防范”向“重点防范”转变、由“防范为主”向“搬迁为主”转变、由“天灾无责”向“违法问责”转变、由“审批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由“常规管理”向“技术防范”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地质环境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要继续完善和推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全面增强县、乡、村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落实编制机构,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更新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落实应急车辆,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健全完善县、乡、村、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我县群测群防体系见附件二)。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系统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四个级别:四级为有一定风险;三级为风险较高;二级为风险高;一级为风险很高;分别对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蓝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三级(黄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二级(橙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一级(红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

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气象局,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系统,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信息要通过信息发送平台向相关单位和个人发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

根据《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71)和县政府各年度工作方案,全面完成201520162017年度401户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审计和验收工作。

2.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程治理力度,推广左权小投入削坡去土解除崩塌隐患的危险,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中、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加大应急工程治理,消除灾害威胁。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推进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全县联通、技术先进、实时监控的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平台。

4.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资质管理等工作,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防治措施的落实。

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采煤沉陷区治理和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选址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搬迁新址再次遭受灾害威胁。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落实技术支撑单位,建立防治专家库,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抓好应急预案的落实

各乡(镇)、有关单位、厂矿、学校要在汛期前完成《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或编修工作。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本级预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能够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七、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常态工作贯彻全年,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及时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国土、发改、经信、住建、交通、教育、水利、煤炭、安监、公安、财政、民政、旅游、气象、通讯、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做到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突发地质灾害中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规定,审核上报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处置的措施和建议;对必要的应急处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编制我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责:严格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建房的管理,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负责对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报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监督指导。

3.县交通运输局和公路段职责:负责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加强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等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点警示标志设置;保障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和设备的道路畅通;组织公路交通沿线路域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抢险和修复工作。

4.县教育体育科技局职责:负责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中小学校区(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对中小学校区(舍)及其周边的地质灾害或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受地质灾害或隐患威胁的校区(舍)要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落实防灾责任、防灾措施和应急措施,汛期加强巡查与监测;切实抓好对全体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5.县水利局职责: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负责对河流、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警示标志设置;负责对灾区供水、水情汛情监测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负责对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6.煤炭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做好煤矿生产企业因煤矿生产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制定煤矿企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发现矿山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及时责令煤矿企业整改,消除隐患

7.县安监局职责:负责组织、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等有关单位做好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加强矿山开采生产过程中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做好矿山尾矿库(坝)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制定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把矿山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发现矿山地质安全隐患,及时责令矿山开采企业整改,消除隐患。

8.县文物旅游中心职责:组织开展各旅游区地质灾害调查和排查工作,设置旅游景点(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编制旅游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建立旅游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防灾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旅游者防灾知识的宣传;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或景区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9.县民政局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中受灾群众的临时救助和转移安置工作,组织灾区民房倒塌恢复重建和对灾民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灾情损失评估;组织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善后工作。

10.县气象局职责: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与县国土局共同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对地质灾害现场的气象监测预报,为灾害的救援和处置提供气象保障。

11.县公安局职责:在情况危急时,协助有关单位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工作;对己发生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进行抢险,维护社会治安,疏导交通,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12.县电力公司职责:负责损毁供电设备的修复,确保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救援正常供电。

13.通信企业职责:各通信企业负责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14.高速公路、铁路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害高速公路、铁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尽快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高速公路、铁路和有关设施,组织人力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运输等工作。

15.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抢险队伍;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每年汛前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明确汛期值班人员和各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完善乡、村、组防灾网络,加强对村级安全预警员的选配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各隐患点防灾责任人、村级安全预警员等工作职责;根据县政府公布实施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险情时及时动员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险,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组织避灾疏散,同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当发生灾情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施救,并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做好灾后安置等工作。

县发改、经信、财政、环保、林业、农业、卫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排查,做好预防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做好汛前检查,汛期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等工作。要密切关注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雨预报,对可能发生强降雨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隐患点的巡查、排查、监测力度,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并向县政府报告。

对采矿、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明确防灾责任单位(人),责成责任单位(人)负责治理,并承担治理费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赔偿。

(三)宣传培训,搞好演练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制作专题片、发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继续开展“进千村入万户”宣传活动,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到点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识灾、避灾能力。

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加强对各级政府负责人、地质灾害防治骨干培训,进一步提高巡查排查、应急处置和协调管理能力。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群测群防员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汛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示范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政府和部门的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实现面临险情时能够有序、有效撤离的目标。

(四)灾情险情,及时上报

速报时间: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乡(镇)、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乡镇或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报告。紧急情况时,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速报内容:报告突发地质灾害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负责报告的单位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汛期值班,做好应急

汛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信畅通,各级应急分队要时刻保持足够人员在岗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撤离受威胁群众,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从制度、机构、经费、监测、预警、评估、避让、宣传、演练效果等十方面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活动,通过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现有工作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地质灾害防灾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治理经费等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群测群防补助、治理搬迁等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尽最大努力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附件:1.临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2.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表

      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4.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附件1:

 

临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名单

 

  长:赵成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有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薛志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张金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闫福平    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国斌    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恩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建军    县公路段段长

刘澍泽    县教育体育科技局局长

王犁青    县水利局局长

李廷江    县煤炭服务中心主任

高永胜    县安监局党局长

李泽林    县财政局局长

陈小林    县民政局局长

张文全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冯清照    县林业局党局长

高恩奎    县卫计局局长

张建军    县环保局局长

薛孝泽    县文物旅游中心主任

刘新民    县气象局局长

王兰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闫志斌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自静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张文文    县联通公司经理

李小刚    县电信公司经理

高乃平    县移动公司经理

王建新    县电力公司经理

高宝利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孙有玉(兼),副主任高宝利(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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