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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了《临县会计核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临县会计核算中心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mobile38-365365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共五个类别(参见《目录》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体系: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况等。
(三)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ihd-show.com(mobile38-365365),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县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4427232;办公地址:临县财政局大院。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附后)。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能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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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临县会计核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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