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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切实做好我县国土资源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临县国土资源局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临县国土资源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临县国土资源局基本信息;
2、临县国土资源局领导信息;
3、临县国土资源局股室职责;
4、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5、临县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南及工作程序;
6、临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
7、临县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动态;
(二)范围及时限
《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将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三)公开形式
临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政府信息在临县政府网站上公开。网址:www.ihd-show.com。
二、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8-4421892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⑥本局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提供信息
(1)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的,相关股室当场提供;
(2)本局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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