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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临县人民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了《临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临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临县人民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临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mobile38-365365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临县政府办公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临县人民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ihd-show.com(mobile38-365365);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查阅信息资料,地址:临县南关街4号政府二楼 ,公开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时间参照上级作息时间),联系电话为4422613。
此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电视台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政府公告公报;资料索取点、档案馆、信息公告栏等设施和场所;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临县人民政府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临县人民政府信息,可以填写《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临县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条例》规定依法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临县人民政府对申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将不予公开。但是,不公开将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即使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本单位也将在告知权力人的前提下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临县人民政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4422613;传真号码:4425372,通信地址:临县南关街4号政府二楼,邮政编码:033200。
(三)提出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mobile38-365365(http://www.ihd-show.com)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⑥本行政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⑦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办理时限
①本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将当场予以提供;
②本行政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③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④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适当收取申请中涉及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严格执行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见附件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经本人申请,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本行政机关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行政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附件2。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临县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县监察局投诉。监督电话(传真):4421986,通信地址:临县南关街4号人大三楼,邮政编码:033200电子邮箱: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临县人民政府违反《条例》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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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临县人民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3、临县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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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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