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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配乡镇残联专职干部的通知
2018年06月07日 11:36:00 来源: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政办发〔201828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选配乡镇残联专职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残联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的目标,根据省、市残联有关文件要求及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的通知》(临政发﹝201728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各乡镇选配一名残联专职干部(简称残联专干),协助残联理事长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强对残疾人的管理与服务,把脱贫攻坚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选配对象

各乡镇在编在岗人员或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若有残疾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三、选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和电脑操作技术,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走访调查等工作。

(三)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四、残联专干工作职责

(一)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引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积极帮助辖区内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定期走访当地残疾人家庭,及时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并建档立卡,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四)协助乡镇残联理事长做好有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组织建设、社会保障、文化宣传、辅助器具适配等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选好配强残联专干;要真正把热爱残疾人事业、敢于担当负责、吃苦耐劳的干部筛选出来,充实壮大基层残联队伍,确保惠及残疾人民生保障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新选配的乡镇残联专干要服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残联的双重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好县乡残联交办的各项任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时刻关心关注残联专干的生活和工作,合理安排办公场所,并在待遇上可给予一定倾斜。同时,将残联专干的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范围。

(三)县残联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与新选配的乡镇残联专干搞好衔接,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

(四)各乡镇务于2018615日前完成选配工作,并将所属残联专干登记表报送县残联备案。

联系人:刘书丽

联系电话:18234848773

0358-4421612

 

附件:临县选配乡镇残联专职干部登记表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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