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县水利局党总支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至12月,县委巡察四组对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
(一)局党组政治功能发挥不够的问题。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水利局党组存在班子及成员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不坚决、不到位和班子成员执行力、落实力不强等问题。
整改措施: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认真整改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切实推动“一岗双责”履行,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政治功能。2018年1月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根据当前水利事业工作的实际,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予以充实调整,实现了局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系统全部工作事项、局属各单位和局党支部分管联系全覆盖,形成了分工科学的工作体制,为局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向更深层次更细微角度的延伸落实,向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站所管理传导责任压力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二是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推动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在2018年2月13日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5人及副科级干部2人参加会议,并邀请县纪委领导、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2017年水利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方面广泛征求了党员干部对局党组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会议对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做出了客观、深刻的对照检查,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尤其是加强局党组对下属党支部的领导和推动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召开了局领导干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4月16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会议上局领导干部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尤其是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或者移交的问题线索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究问题产生根源及整改措施和长效解决机制。另外,鉴于本次巡察反馈意见或问题线索,涉及我局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等多方面,有涉及各领导的共性问题,又有明确问题线索的个性问题,要求各位局领导班子在撰写《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把分管监管主体责任摆进去、把落实整改及建立长效管理解决机制摆进去,真正做到以本次落实整改推动工作作风向更好转变,工作纪律向更严执行,单位形象向更好彰显。
(二)班子贯彻执行上级规章制度不到位,具体实施过程做选择、搞变通。存在局属部分事业单位有编制无人员,内部调配使用人员;编制设置岗位与实际岗位不一致,人员交叉混岗使用;个别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
1、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有编制无人员,内部调配使用人员问题。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我单位“水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有编制无人员,提黄灌溉中心、水库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站批准成立时规定人员及编制由水利局内部调整使用,实际内部调整使用8人,临时聘用15人,导致事业运行经费增加”。
整改措施:我局党组2017年11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因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共计编制169人,实有在编人员151人,空编18人。提黄灌溉管理中心、水库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站批准成立后,为了确保工程的管理与水利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不断岗、不断档,除在内部调整使用8人外,临时聘用了15人。目前,因水利系统机构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尚未出台县级层面人事招聘工作暂时冻结,待水利系统机构改革县级层面完成后我局将向县编办申请招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填补编内人员空岗,待工作人员招聘就位后,立即对临时聘用的15人予以解除。
2、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交叉使用严重的问题。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我单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交叉使用现象严重。共涉及交叉使用人员51人,除三个有编制无人员的单位按规定允许调配使用8人外,其余均为编制规定设置岗位与实际岗位不一致,影响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整改措施:我局党组在2017年11月14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4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于实际存在的人员交叉使用问题,将紧紧结合水利系统机构改革同步进行逐步整改,一是对局机关5个内设股室岗位定岗定员,根据岗位设置确定股室应配置的人员,由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相关程序调配借用;二是涉及事业单位交叉使用的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个人能力及本人意愿,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按照水利系统机构职能改革要求向县政府有关部门请示,按程序理顺手续,力争做到人员与编制相匹配。
3、部分小型项目建设相关资料不规范,对实施过程管理缺失及个别小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单位局党组在2018年2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在2017年6月5日出台了临县水利局关于印发《临县水利局合同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临水字〔2017〕41号)对局属各单位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为有效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管,经水利局申请2018年1月25日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县水利水保专业队组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41号),由各乡镇推荐成立水利水保专业队,在本县范围内承建除骨干型淤地坝等涉及安全和技术要求较高的水利水保工程以外资金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水保林草以及农村供水、小型农田水利、小水电、水生态等项目中技术含量较低的水利水保工程,也可以承担其他水利水保工程的劳务。水利水保专业队组建工作完成以后,由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以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本县范围内的水利水保专业队负责实施。同时,将制定具体的水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下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水利局局党组存在党建工作薄弱、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能很好地坚持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在选人用人方面,选人用人标准把控不严。
整改措施:3月14日水利局党组召开会议,根据局机关支部机构调整实际,设立局党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党总支日常事务、组织党理论知识学习和指导局属党支部正常、规范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在2018年4月2日召开局党总支专题会议,研究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对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形式、内容和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要求局属各党支部加强党员阵地建设和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阳坡水库管理处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对外承包库区水域的问题。
整改措施:经查,2014年10月28日临县阳坡水库管理处与马某某经协商签订《临县阳坡水库库区水域、土地、蔬菜大棚、公园承包管理合同书》,就水库库区水域等管理利用达成一致意见,承包期限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共计30年,合同依法经临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签订生效以来,合同甲乙双方一直未行使或履行合同约定的水面开发利用、缴纳承包费等权利义务,阳坡水库水面环境未受开发建设影响,临县阳坡水库将水面经营权承包给个人经营使用一事未对阳坡水库城区供水水源地水环境安全造成影响,截止目前未发生影响县城城区饮用水安全的行为。2018年2月12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2018年4月8日对阳坡水库管理处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首先由阳坡水库管理处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2017年阳坡水库水源经县政府同意确定为城区供水水源地之一,为保障城区供水水质安全,库区水面保持现状不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其次,进一步通过充分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如协商不成,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临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2018年5月20日,经充分协商,临县阳坡管理处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签订了《关于解除<临县阳坡水库水域、土地、蔬菜大棚、公园承包管理合同书>的协议书》,收回了水库水域等管理权益。
四、巩固整改成果,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巡察要求,对整改落实尚未到位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扎实稳步整改,逐一销号,并借整改落实为契机,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为核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政治功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各类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水利系统党风廉政环境风清气正,为我县水利扶贫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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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县水利局党总支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