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审批
2018年01月24日 07:54:00
来源: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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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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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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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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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326746024033N-XK-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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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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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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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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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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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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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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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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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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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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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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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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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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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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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8—442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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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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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8—442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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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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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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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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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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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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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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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服务对象,材料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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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食堂需要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4.食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5.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或自来水证明;6.关键环节加工流程图;7.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8.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设施、工具清单;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地理位置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10.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相关经营企业需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聘任书;11.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证明;1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手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13.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必须进行体检,持有健康证【体检地点:到合法、有效、有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培训证不做强制要求,食品安全人员和所有从业人员可在单位自行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等进行培训(需提供培训内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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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网上申请并下载后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第二步:向临县政务大厅食药局窗口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许可部门现场核查人员现场核查。
第三步:在临县政务大厅食药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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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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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适用条款: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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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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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附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开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