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18年01月24日 08:23:00
来源:县住建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 |||||||
受理部门 | 县住建局行政审批股 | 权力编号 | 11142360123015803 |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申请建筑工程行政规划许可者 | 法定期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主体 | 县住建局 | 办件类型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咨询电话 | 13835832951 | 监督电话 | 0358-4422951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法定依据 | 可供下载表格 | ||
材料齐全 | 1、填具的《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2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他上级计划文件、主管部门意见; 3、含拟选址地点外50米范围用地的1:500(或1:1000)统一坐标系统的场地地形图和CAD格式电子数据盘1份,并标注选址意向位置;选址方案图(两个以上) 4、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附选址研究报告,并附专家意见; 5、单位证件及法人证明材料、建设基地的土地权属证明及土地勘察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经办人员现场踏勘、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
1、大厅窗口受理 2、审核 3、现场勘察 4、首席代表审批 5、办结 |
无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