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煤层气开采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
2018年05月08日 04:12:00
来源:临县煤炭工业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 |||||||
煤矿、煤层气开采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 | |||||||
受理部门 | 临县煤炭工业局 | 权利编号 | |||||
权利类型 | 服务对象 | 煤矿、煤层气开采企业 | 法定时间 | 承诺期限 | |||
办理主体 | 办件类型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法定依据 | 可供下载表格 | ||
1、煤矿企业应急预案满三年后重新进行编制备案;2、 存在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 |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 企业申请——县局办公室受理——资料审核——备案登记表。 | 无 | 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