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2018年03月14日 02:07:00
来源:临县卫计局
政务大厅卫计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 ||||||||
受理部门 | 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 | 权利编号 |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办理饮用水的供水单位 | 法定期限 | 3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5个工作日 | |
办理主体 | 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 | 办件类型 | 生活饮用水许可 | 咨询电话 | 13513584173 | 监督电话 |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法定依据 | 可供下载表格 | |||
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 1、申请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供水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5、供水单位地址方位图、平面图。 6、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3个月内水质监测报告。 7、饮用水卫生组织机构。 8、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9、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0、饮用水单位需要提供水箱照片或自备井照片。 |
申请→受理→审查→ 现场查验→审批→ 决定→发证→办结 |
免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