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2018年01月24日 08:23:00
来源:临县卫计局
政务大厅卫计局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 ||||||||
受理部门 | 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 | 权利编号 | 01266094-6-XK-0001 |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疗构 | 法定期限 | 4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45个工作日 | |
办理主体 | 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股 | 办件类型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 咨询电话 | 15135460101 | 监督电话 | 0358-4582264 |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法定依据 | 可供下载表格 | |||
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 | 1、申请; 2、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5、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6、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7、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人签字表; 8、医疗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 9、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10、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1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13、医疗机构设备清单,药品种类清单。 1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医技人员资质; 15、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16、医用污水处理项目方案; 17、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协议书; 18、医疗机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19、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外); 20、消防部门验收意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
申请→受理→现场查验→审批→备案→发证→办结 | 不收费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