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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重点保护陆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2018年04月20日 10:54:00 来源:临县林业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非重点保护陆地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受理部门 临县林业局 权利编号 40753080-4-XK-0005
权利类型 服务类 服务对象 企业 法定时间 3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企业 办件类型 服务类 咨询电话 0358-4427739 监督电话 0358-4427739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可供下载表格
手续齐全 1、《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拟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合法来源证明(动物买卖协议、对方驯养繁殖许可证副本等);3、驯养场地使用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土地租用协议);4、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所需资金证明;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兽医师资格证);5、申请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申请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 受理→审查及勘验→上报 不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八条 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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