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受理部门 |
临县国土资源局 |
权利编号 |
74105969-1-qt-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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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
其他权力 |
服务对象 |
具体建设项目建设申请人 |
法定时间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主体 |
建审股 |
办件类型 |
上报件 |
咨询电话 |
03584422006 |
监督电话 |
03584422006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法定依据 |
可供下载表格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符合国家供地政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范围外的土地。具体建设项目建设申请人;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办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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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后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耕地开垦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建设用地报批方式的通知》等。 |
不需要填写表格 |
所需资料:
1、拟用地单位申请(基层所加注意见并盖章)。
2、单独选址建设用地申请表。(涉及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的需附此件)
3、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涉及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的需附此件)
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5、初步设计批复、纪要或审查意见。(涉及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的需附此件)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表。(涉及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的需附此件)
7、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意见。(涉及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的需附此件)
8、耕地开垦费收款票据复印件(加盖收款单位红色印章)。(涉及耕地的需附此件)
9、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封面盖国土资源局公章)、土地勘测定界图(左上角盖国土资源局公章)、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按国土资源部2007年5月21日发布的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执行)。
10、补充耕地位置图和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左上角盖国土资源局公章)。(涉及耕地的需附此件,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不提供补划基本农田位置图)
11、标注征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标准分幅图)(左上角盖国土资源局公章)。
12、土地利用规划图(1:1万标准分幅图)(左上角盖国土资源局公章)。
13、测绘登记卡。
14、被征地单位人口、劳力、耕地总数证明。
15、村委出具的无纠纷证明,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16、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17、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核表、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票据复印件。(涉及农用地的需附此件)
18、涉及占用林地的,附林业主管部门《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破坏土地的项目,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涉及采矿项目,附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