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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2018年05月09日 05:46:00 来源:临县公安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受理部门 临县公安局 权利编号 11142326012670060B
权利类型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服务对象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 法定时间 2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办件类型 安全审批 咨询电话 03584582761 监督电话 03584582761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可供下载表格
1.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他人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2.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应确定一人为主要负责人。
法律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在拟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到公安机关递交申请书。以信件、电报、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2日前作出决定。 无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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